海报新闻记者 刘璐 北京报道
由于煤炭价格上涨等原因,煤电、供热企业一段时间以来发展面临困境。为此,国家迅速出台一系列能源保供措施,其中包括对煤电、供热企业今年第四季度实现的税款实施缓缴措施,进一步纾解企业经营困难。
12月17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截至12月2日,全国4800多户煤电、供热企业已累计办理“减、退、缓”税215.7亿元。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全国电力供需紧张形势已经有所缓解。
据了解,为配合做好今冬明春能源电力保供工作,帮助煤电、供热企业度过“寒冬”,今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就成立了电力保供专项工作协调小组,专门制发《关于做好今冬明春能源电力保供 实施支持煤电企业纾困解难税收措施的通知》,积极落实支持煤电、供热企业纾困解难的“减、退、缓”税措施,确保煤电、供热企业税费优惠应享尽享,增值税留抵退税应退尽退,符合条件的困难缓税应缓尽缓。
税务总局收入规划核算司司长蔡自力表示,税务部门逐级压实责任,建立税务系统一竿子到底工作推进机制,从总局到省局、市局、县局均成立了专项工作协调机制,由各单位一把手负总责,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各级税务部门按照税务总局统一部署,逐户摸排煤电和供热企业经营和税收情况,并建立台账,按日跟踪煤电和供热企业办理“减、退、缓”税情况,确保政策全覆盖。
关键词:
煤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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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北京专报丨国税总局:截至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