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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专报丨最高检发布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指导性案例 细化程序启动、流转与终结步骤

来源:海报新闻    2022-02-14 14:51:49

海报新闻记者 刘璐 北京报道

2月14日,最高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三十三批指导性案例。据了解,本次发布的案例以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为主题,共5件。入选案件从各地上报的2019年以来已办理的、效果突出的百余件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案例中精选出的,分别来自北京、上海、浙江、安徽、河南5个省市。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春雷表示,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是我国的一项法律制度。社区矫正的目的在于通过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有针对性地消除社区矫正对象可能重新犯罪的因素,帮助其成为守法公民,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

据了解,我国社区矫正经历了从2003年开始试点、2005年扩大试点、2009年全面试行到2014年全面推进、2020年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共五个阶段。经过多年的努力,社区矫正发展迅速,成效显著。

杨春雷介绍,本次发布的5个案例,充分体现了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明确的检察机关8项监督职责,既积极回应了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实践需要,又依法保障了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

案例体现了监督方式由“办事”向“办案”转变理念。针对当前各地在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5个指导性案例均明确了调查核实方式和提出纠正意见的情形,细化程序启动、流转与终结步骤,适时探索了在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案件中采取公开听证等方式,提升监督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同时围绕监督中的难点问题,明确了法律条款的理解与适用,增强指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检察监督规范化、精准化。

杨春雷表示,与检察机关办理批捕、公诉等案件相比,刑事执行检察更具有依法能动履职的特点。尤其是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监督的阵地在“社区”,在人民群众身边,更需要检察机关增强大局意识、为民意识、责任意识,充分结合地区经济发展特色和人民群众需要等实际情况进行深刻思考,形成正确的法律监督理念,主动审查发现监督线索,积极解决监督难点问题。

据悉,社区矫正工作涉及的部门较多,不仅包括社区矫正机构,还包括社区矫正对象所在的单位、妇联、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等,且实际工作中,各级法院、公安机关也参与其中。本次发布的5个指导性案例均从不同侧面代表和反映了检察机关在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中,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展现最大诚意,构建良性互动关系,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

关键词: 案例北京专报丨最高检发布社区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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