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报新闻记者 于明效 上海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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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正式通过,并将于2022年8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对网络直播、盲盒销售、跨境电商等多种新型消费业态经营者的义务作出特别规制。违反盲盒销售公示抽取规则,违者最高罚10万;网络直播:平台经营者若不提供必要数据,最高罚50万。
此次修订着重规范随机销售盲盒经营者的底线义务,明确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公示抽取规则、商品或者服务分布、提供数量、抽取概率等关键信息。经营者实际的市场投放应当与公示内容相一致,不得篡改抽取概率,改变抽取结果。
同时,明确开展随机销售活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鼓励随机销售经营者通过建立保底机制等方式,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此次,修订还规定了罚则。经营者以采取随机抽取方式向消费者销售特定范围内商品或提供服务的,未以显著方式公示抽取规则、商品或者服务分布、提供数量、抽取概率等关键信息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修改后的条例明确,网络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加强对直播间内链接、二维码等跳转服务的信息安全管理;直播间运营者应当标明直播间内链接、二维码等跳转所对应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未标明实际经营者的,应当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损害承担相应的责任。
条例还明确,在直播内容构成商业广告时,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应当履行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或者广告代言人的责任和义务。
根据修改后的条例,如果直播平台经营者未履行义务责任,未提供有关记录以及其他必要的信息、数据等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而此次条例明确了经营者公示义务,经营者通过互联网媒介,以竞价排名等互联网广告形式推销商品、服务的,应当依法显著标明“广告”。设置了一条底线,消费者如果相关权益受到侵害,以此为法律依据可以进行投诉或诉讼。
此次修改明确,互联网经营者不得实行不合理差别待遇。按照修改后的条例,经营者利用消费者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化决策的,应当保证决策的透明度和结果公平、公正,不得对消费者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
此次修法明确,互联网经营者对视频插播等形式的广告提供一键关闭功能等义务。按照修改后的条例,经营者不得以无关信息侵扰消费者。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
消费者同意经营者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不得增加消费者的费用。经营者向消费者以弹出等形式发送广告的,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可以一键关闭。
此次修订明确了网络游戏经营者对参与网络游戏消费的未成年人履行特别保护义务,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时间、时长、消费限制、内容等的要求。网络游戏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通过电子身份认证等技术,要求未成年人以真实身份信息注册并登录网络游戏。
此次修改规定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经营者、跨境电商第三方平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义务。包括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者的商品质量安全责任,第三方平台经营者对零售进口商品明示义务等。同时,完善金融服务经营者告知义务,要求对于利率、费用、收益及风险等重大信息,使用足以引起消费者注意的方式进行标识、予以说明。
关键词:
明确上海最新修订消保条例8月1